声明人:张明珠
由于自己正念不足,承认了由家人代写的所谓“保证”,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