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白兰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恶疯狂打压大法后,我由于怕心说过“不炼”、交过大法书,让别人帮着写了“保证书”。在此我严正声明:以上所有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走正最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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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4/152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