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凯
96年得法。2002年6月4日被恶警非法绑架,2002年9月11日离开看守所。在此郑重声明:所做的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言论保证”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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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4/152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