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荣梅
我于96年有幸得法。7.20以后因怕心曾经口头答应邪恶“不修炼法轮功”,在此声明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4/152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