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延香
我是九九年后走入大法修炼的。因家人干扰和怕心,说过的“不炼了”,在此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4/152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