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钧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我向邪恶写过的“不参与大法的事情”等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4/152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