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惠萍、姜麦兰
我2006年3月份,邪恶到我家无理抢走师父法像,强迫我和母亲按手印承认所谓的错误,现在声明一切作废。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5/152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