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东玲
在九九年高压下,因为怕心,烧了大法书。现声明烧书行为作废。我今后要好好的学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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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5/152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