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春
我在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非浅。自从1999年7.20恶党迫害法轮功后,受到造谣宣传的蒙蔽,就放弃了。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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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6/152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