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殷红春、龚佃花、殷文告
在邪恶恐怖压力下,由于怕心违心的写了“保证书”,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烧了师父法像和法轮图形。声明:我们以上的对大法和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6/152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