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贺军
在九九年7.20,恶警非法抄家时,由于怕心我交了《转法轮》、法轮挂图、师父的大法像、旗,按了手印。郑重声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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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6/152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