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彩玲
我于98年喜得大法。99年7月20日后,在邪恶的高压下写的“不炼功的保证”在此声明一律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6/152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