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凌丽
一九九九年,由于我学法不深,认不清邪恶的本质,单位上让写揭发同修的名单,我认为是走走过场,就写了,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我在此深表歉意,同时严正声明:在此形势下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弥补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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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7/152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