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美华
在我被迫离家出走期间,邻居冒充我和我丈夫在邪恶面前做了违背大法的“保证”,现我严正声明这些以我名义做的“保证”作废。我要坚定的修炼下去,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7/152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