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柳艳梅
在二零零五年四月的一天,我被当地公安非法拘留后,由于怕心,写过“三书”,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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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7/152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