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珍
在派出所所说过出卖同修的话,以及所写的“紧跟共产党走”等不利于大法的东西,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7/152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