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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华

    炼法轮功以后我的心情特别好。以前我是纺织厂的工人,双腿有关节炎,在没炼功以前双腿有时酸痛的没有地方放。现在走路一身轻,有时见着石头要跳上去,象小孩一样蹦着跳着走,炼功以后我没有病,没有向单位报销一分钱的药费,而且家庭和睦。小孩上学也上進,家人的工作顺利,真是“一人炼功,全家受益”,法轮大法是正法。99年7月20日,我和同修同去北京上访,快要发车了,车站警察上车查身份证我们没带,就被叫下车带到办公室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们说“炼过”。这些车站警察把我们的钱给非法收去了,让单位来人接,把我们非法押送到了当地派出所,说:“炼不炼?不炼就回家。”,我们说:“炼。”就被押送到看守所里非法看押28天,单位领导后来把我们带回去严加看管,公司的领导一个接一个的找谈话,还有610.它们派职工每天24小时非法看管我,不让上班,叫写“检查”,连续進行了两、三个月的骚扰。我在高压下,被迫给邪恶签字、写“三书”、开揭批会,念揭批文章。以后,曾被评为“先進工作者”,领导却说开表彰会不让我参加,只有名别的什么也没有。一天,我正在上班,公司来人把我带到××宾馆里,由四个恶人来给我洗脑。就这样在里面待了一个月,610也参与了。以后又被弄到610邪恶洗脑班非法关押38天。在非法关押期间,强迫洗脑、不让睡觉,强迫出卖同修。我向邪恶妥协,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声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决跟着师父走,走师父安排的修炼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8/152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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