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刁淑京 新年前,我因发《九评》被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被拘留所管教的伪善所迷惑(叫我“只保证在十五天拘留期间不炼功”),我在“保证书”上签了字。现严正声明:我所签的“保证”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9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