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福新
1999年7月30日,我曾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诱导下,写过不进京、不上访、不串联、不公开炼功的所谓保证,就此声明作废。
因为我从未放弃过学法炼功,所以今生跟定师父,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1/9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