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聂丽华
九九年7.20以后,由于怕心,放弃了修炼。现严正声明:我以上的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8/152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