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海路 在九九年邪恶疯狂迫害大法时,在邪恶的高压和自己的怕心驱使下,我向原工作单位写了“不炼功”的所谓保证。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自己的怕心,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我要学好法,发正念,讲好真相,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