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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小学生的声明

    声明人:胡超、胡群

    我们俩是某小学的学生,98年学大法。2000年7月10日因随爸爸在本县广场参加集体炼功,爸爸坐牢遭毒打,我们俩于2000年7月19被一个戴眼镜的公安干部把我们从家里带到了公安局三楼一个办公室,审问我们。但我们并不怕,我们没有做坏事,没有什么交待的。公安气急败坏地辱骂我们,又拍桌子又打椅子,妄图不要我们相信法轮大法。但我们很坚决,和公安吵了起来。公安骂了很多脏话,还想打我们。为了表明我们对法轮大法的坚定信念,现在作出以下声明:法轮大法好!谁也改变不了我们的坚定信仰。公安无理审讯我们,是对小学生的欺压,是违反国法的。同时呼吁所有善良的人起来反对这种暴行,保护小学生的信仰自由和人身权利。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1/9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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