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毕继芳
本人在以前被非法迫害期间,由伯父和丈夫在“保证书”上的签字一律作废。大伯也声明自己的签名作废。自己所有背离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9/152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