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叶丽薇
2000年的时候,由于正念不足向邪恶签写了“不携带法轮功资料”的保证书,现严正声明: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走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9/152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