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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建茂、杨秀敏 我在97年11月份得法。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我的身心健康。7月20日,恶党迫害法轮功后,当地的派出所把全乡的法轮功学员拉到乡里,它们让我们在“保证书”上签字,我们签了。严正声明;我们在“保证书”上签的字完全作废。坚定走好师父安排的正法之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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