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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丽珍 我2001年被恶警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释放,配合了恶人签名办理释放手续。二零零三年,恶警到我家向我要照片,并强行按手印。严正声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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