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彩玲
我于98年喜得大法。99年7月20日后,邪党疯狂的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我在邪恶的高压下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在此严正声明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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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0/152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