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艳平
在共产邪党迫害下,违心写下“不炼法轮功”的保证,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从新走回大法路,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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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0/152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