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贵花
以前写过“保证不炼功”的“保证书”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0/152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