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炎庆
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七年,在邪恶的迫害下,我被关在监狱里,被迫写了“认识”、“悔过”等东西。我严正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从今后我要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下的损失,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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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1/152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