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聪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恶党迫害大法时,说过“不炼法轮功”的话,写过“保证书”。以前所说、所写的对大法、对师父的不利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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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1/152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