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树珍
99年7月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后,由于有怕心,曾经在邪恶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声明:那个违心的“保证书”作废。从新修炼,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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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1/152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