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兴和
在2000年全国大搜捕时,我爱人被抓進拘留所,我因为有怕心,给邪恶在“保证书”签了名。我对不起大法和老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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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1/152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