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桂华、陈桂燕
在邪恶组织下的压力下,当初曾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今天声明作废。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1/152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