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英
以前说过“不炼法轮功”的话,现在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1/152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