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录昌 我妻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去世时,我将一本宝书《转法轮》随我妻带走了。现在认识到我对大法犯下了滔天大罪。严正声明:我以上的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尊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信大法和师父,做好师尊所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