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翠云
我是7.20前得法的。7.20后,在恶警的胁迫下,写了“不炼功的保证”,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给大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声明:我以上的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和“保证”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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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2/152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