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苏美香
在邪党迫害大法刚开始时,我坐车外出,由于当时在法理上认识不清,被恶警逼迫在下车时踩师父法像,现在我严正声明: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弥补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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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2/152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