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焕民
在邪党迫害大法初期,由于怕心,让我妻子赶快写“不炼大法”,还说了一些骂师父、骂大法的话。声明: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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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2/152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