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薛俊爱
在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被绑架到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期间,违心的所写的“三书、揭批”全部作废。信师信法,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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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2/152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