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春萍
以前因被迫写下过“不再修炼法轮大法”的保证,现在郑重声明:当时被迫所写的“保证”作废。我要继续努力,修法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2/152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