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荫芬
我以前对邪党所签的“保证”全部作废。我从新开始修炼,按师父要求,加紧弥补过失,紧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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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2/152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