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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晴 九九年时,邪党迫害大法,妖言惑众,天昏地暗,邪恶势力无孔不入。当时我才十岁,刚得法不久,由于识字不多,学法有障碍,一般只跟大人们炼。迫害后几年中,由于中共的邪恶教育及教师的灌输,我说过、写过一些“保证”,在政治课上违心的答过一些题。我在这里深深的忏悔,并严正声明:由于邪党的迫害,我以前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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