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显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恶党迫害时,我不明是非,写了“不学法、不炼功”的“保证”,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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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4/152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