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茂香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里多次找我时,我说过“不炼了”的话,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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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4/152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