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华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在邪恶的高压下,曾违心表示“不修炼”,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修炼路,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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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4/152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