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怡庆
在七二零迫害开始时,曾在邪恶的“保证书”上签了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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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4/152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