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二民 在恶党迫害大法时,我在邪恶压力面前写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签过“不炼功保证”。邪恶在我家非法搜出一本《转法轮》,由于我怕心重,没有保护大法书,让邪恶给拿走了。声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10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