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宁安
我和爱人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份被恶党绑架迫害,公安非法抄我家时,问我:“在炼法轮功没有?”,当时我怕不发工资,我就说:“没有炼功。”声明:我以上所说的违背大法的话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5/152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