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庆英
我由于常人情,碍于面子,被警察骗到派出所,按手印、照相,在不知写的什么的材料上面签名,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行为。我现在此声明:以前所有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5/152791.html